蘋果iPad商標侵權 北京開罰11.2億

美國蘋果在大陸iPad商標侵權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敗訴後,大陸各省、地級工商部門正行動起來,準備針對蘋果的商標侵權行為給予處罰。據報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開出一張罰單,金額高達人民幣2.4億元(台幣約11.2億元)。

這項消息來自《中國經營報》,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網引用該報導,並列為焦點新聞。據悉,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個國家及地區註冊iPad商標;2001年,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大陸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而當時蘋果公司並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

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推出iPad,卻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所有,於是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起訴唯冠,但唯冠最終贏得這場官司。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轉讓給蘋果。

不過,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大陸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上述的協議中,大陸iPad商標屬於深圳唯冠所有,所以蘋果在大陸未合法擁有iPad商標權。

蘋果入稟深圳法院,要求歸還iPad商標權,並索賠人民幣400萬元。深圳市中院於去年4月19日受理,並於今年2月、8月、10月開庭,最終認定蘋果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予以駁回。

蘋果不服,現已上訴至廣東高院,但業內專家並不看好。資深律師劉春泉表示,上訴狀中的很多請求看起來多為拖延時間而設計,在法律上似乎很難站住腳。

讓蘋果始料未及的是,該消息引發了大陸各省、地級工商部門的關注,已準備針對蘋果的商標侵權行為給予處罰。據報導,第一張罰單來自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金額高達2.4億元。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蘋果-pad商標侵權-北京開罰11-2億-013600535.html



商標選得好公司就不用擔心沒錢了…

發表時間: 2012-02-06 13:44:59

這種事和專利一樣

先搶先贏

向S大借此篇發一下挫見

基於世界上目前有太多類似的案例

世界是不是應該要修法一下,

(小弟認為規則都亂了,申請專利也不可能全部公佈公開,發明者也不可能去一一查詢有多少自己點子和前面抵觸)

直到後者利益又大過於前者,那前者會一一的告發後者,這樣的例子似乎在這一二年左右已經混亂了)

很多案例是很難有公正的理斷是非吧(全數的人都同意結果)

例ANDROID的付費市場,七天鑑賞期,

這真是看用戶(使用者)的心態,若正常使用,當然會覺的合理

若有心人不法的使用或利用,換作大家是GOOGLE老闆,試想,誰願意開發軟體或遊戲呢?

其實免費仍然有很多,但開發意願真是大幅縮水吧

(如果購買CD,DVD也來個7天鑑賞期,會怎麼樣呢?)

 

發表時間: 2012-02-06 18:17:17

商標權跟七天鑑賞期有什麼關係?_?

來台灣行商本就應該尊重台灣法律,而不是去侵犯台灣法律。

發表時間: 2012-02-06 18:37:44

都跟法律有關係阿
怎會沒關係

現今的法律可能會導致向CSK說的那樣
法律是死的

發表時間: 2012-02-07 09:15:56

網址蟑螂 商標蟑螂 專利蟑螂 這10年來 越來越多蟑螂在中飽私囊

利用這樣的法律漏洞,但是沒辦法 這世界是金權至上

從美國這次的行為就清楚證明了

殺人吃腦肢解判20年,開個免空分享判40年,

或許有人會說殺人不過是小範圍

免空影響的是大範圍

真是如此嗎 ?  

一個暴力案件潛意識引法的犯罪模仿與社會觀感所帶來的影響是長遠的

一個免空分享長遠影響的 是啥? 資源背後的財團與財團支持的政府吧  當然後續衍生的 有太多需要探討之處

但以現況來說 他們的罪應該當是等同 而不是有如此大的落差

發表時間: 2012-02-09 11:08:40

商標和網路蟑螂真的很可惡,
光是搶註冊名稱就有拿不完的權利金了。

 

發表時間: 2012-02-22 09:30:42

有錢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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